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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補充宏觀調控體系
供應緊張時,企業將及時投放
昨天,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發揮骨干企業積極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對大宗農產品(16.70,-0.20,-1.18%)市場調控體系和機制的通知》。
《通知》稱,部分規模較大、產業化經營水平較高、購銷網絡比較健全的骨干企業,在市場上形成了較大影響力,并對眾多中小企業產生了較強帶動作用。適當引入一定數量骨干企業作為現行宏觀調控體系的補充,可以防止企業的趨利行為與政府調控目標產生矛盾,弱化政府調控的效果;有利于充分發揮骨干企業的積極作用,完善和加強現有調控體系,更好地穩定和管理好市場預期。
按照《通知》的規定,市場調控的品種范圍,除了豬肉等五大類商品外,各地還可以根據本地區生產、消費的特點和習慣,對本地區居民生活和物價總水平影響較大的其他大宗農產品納入市場調控的品種范圍。
根據調控市場的需要,政府通過招標、邀標等方式,從確定的骨干企業中優選部分企業,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專項承擔豬肉的收購、加工、儲運、進口、銷售和應急供應等特定調控任務。委托骨干企業收購或進口的產品,作為政府調控市場的補充資源,由企業結合自身經營實行動態管理,自負盈虧。當出現供應緊張時,企業將通過現有加工渠道、銷售網絡及時投放市場。
出臺政策穩定市場預期
糧價過高時,將停止政策性收購
針對糧價上漲的問題,發改委稱,今年夏糧國內供需平衡有余,庫存充裕,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但是,近來一些地區出現災害性天氣,導致糧價上漲預期增強。一些企業盲目“跟風”抬級抬價,在短時間內大量收購糧食,致使出現農民惜售、企業惜賣、市場供求驟緊的局面。為保證糧油市場健康平穩運行,各地要按照國家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和臨時存儲政策的有關規定,指導和督促有關企業嚴格執行糧油收購質價政策,既不能壓級壓價損害農民利益,也不能抬級抬價擾亂市場秩序。
同時,還要求有政策性收購任務地區的省級價格、糧食、農業部門和農發行分行、中儲糧分公司要加強對市場價格的監測,定期進行會商,準確判斷市場價格水平。當市場價格高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收購價和臨時存儲價格時,有關企業要立即停止政策性收購,嚴禁通過各種方式抬價或變相抬級抬價收購。為穩定市場預期,當市場價格明顯高于最低收購價較多時,中央和地方儲備糧可暫緩輪入,并按管理權限報批后適當延長輪換空庫期。
20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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